4Ps 营销理论简介 杰罗姆·麦卡锡(E
Jerome McCarthy)于 1960 年在其《基础营销》(Basic Marketing)一书中第一次将企业的营销要素归结四个基本策略的组合,即著名的“4P’s”理论: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促销(Promotion),由于这四个词的英文字头都是 P,再加上策略(Strategy),所以简称为“4P’s”
1967 年,菲利普·科特勒在其畅销书《营销管理:分析、规划与控制》第一版进一步确认了以 4Ps 为核心的营销组合方法,即: 产品(Product):注重开发的功能,要求产品有独特的卖点,把产品的功能诉求放在第一位
价格 (Price):根据不同的市场定位,制定不同的价格策略,产品的定价依据是企业的品牌战略,注重品牌的含金量
[1] 分销 (Place):企业并不直接面对消费者,而是注重经销商的培育和销售网络的建立,企业与消费者的联系是通过分销商来进行的
促销(Promotion):企业注重销售行为的改变来刺激消费者,以短期的行为(如让利,买一送一,营销现场气氛等等)促成消费的增长,吸引其他品牌的消费者或导致提前消费来促进销售的增长
编辑本段4Ps 营销理论的历史 从企业营销职能的角度对市场营销学进行研究集中于二十世纪 30 年代之前
肖(Arch Shaw)1912 年在《经济学季刊》中第一次提出了职能研究的思想,当时他将中间商在产品分销活动中的职能归结为五个方面:(1)风险分担,(2)商品运输,(3)资金筹措;(4)沟通与销售,(5)装配、分类与转载
韦尔德在 1917 年对营销职能也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装配、储存、风险承担、重新整理销售和运输等职能分类
至 1935 年,有一位叫弗兰克林(Franklin Ryan)的学者撰文指出,已有的职能研究已经提出了 52 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