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紧急通知》(冀气领办〔2024〕93 号),以及《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修编工作的通知》(冀气应急办[2024]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减缓重污染天气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提高企业重污染天气下应急响应能力,特编制本《操作方案》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修编工作的通知》(冀气应急办[2024]1 号)1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在重污染天气不同预警级别下的应急响应处置
4 工作原则 (1)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根据当地政府重污染天气管理要求,公司根据“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安全环保部在公司主管环保工作副总的领导下,负责本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生产部统一负责具体应对措施指令的下达,各生产单位必须根据有关要求无条件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2)部门联动,分工协作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生产单位、生产部、安全环保部等部门分工协作,及时通报重污染天气响应指标落实情况和设备生产数据等信息,确保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目标
(3)法律规范管理,杜绝隐患 严格执行操作方案制定的应急减排措施,依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规程开展应急响应工作,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对违反操作规程、未完成应急减排目标的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从严处理
5 应急响应体系与《河北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