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金属结构“金钢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试 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管理条例》,提高钢结构工程质量,努力制造上海乃至中国金属结构品牌,制定本办法
1 总 则 1
1 本奖项名称定为上海市建设工程金属结构“金钢奖”(市优质工程),简称“金钢奖”
2 “金钢奖”的 评选工作,由上海市金属结构行业协会主办并组织实施
3 “金钢奖”是建筑金属结构(包括主体结构、围护结构、屋面结构和构筑物)工程制作和安装领域的优秀质量奖
4 建筑金属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单位、制作单位、安装单位均可申报“金钢奖”,但需提供完整的工程质量证明资料,且金属结构制作安装的工程量分别达到金属结构总工程量的 30%(含)以上
5 对有独特建筑形式的工程,另外增设金属结构设计“金钢奖”、幕墙金属结构“金钢奖”等
申报单位应分别为该项目的设计单位和幕墙结构的制作安装单位
评比办法和标准另行制定
6“金钢奖”每年评选一次
2 评选范围 2
1 上海地区的金属结构建设工程,包括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以金属结构为主要结构形式的其他工程
2 本协会会员单位、上海施工企业、进沪备案施工企业在外省市承建的金属结构工程,均可以申报参评
对上海以外地区获得“金钢奖”的工程,在奖杯和奖状中不标注“市优质工程”字样
3 申报条件 3
1 申报工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施工程序、结构封顶、围护系统完工,并通过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2 申报工程规模和其他要求; 3
1 单幢建筑物钢结构重量在 1000 吨(含)以上或建筑面积在 7000 平方米(含)以上;一个工程有几个单体的建筑物钢结构重量在 1000 吨(含)以上或建筑面积在 10000 平方米(含)以上
2 塔桅结构工程高度在 100 米(含)以上、或一个塔桅结构工程由若干塔桅单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