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区居民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区经济协调进展,(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处的实际,特制定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区区域内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2.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3.加强群防群控和日常监测,对食品安全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原则
4.发挥先进科技和专家作用,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5.坚持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和整改落实的原则
二、应急组织体系 (一)区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区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副组长:成 员:区应急指挥部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发布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 5.向保税区管委及市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保税区管委和上级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处置指令等
(二)区应急指挥部相关职能部门及其职责 预案启动后,区应急指挥部成员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还可确定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外的其他必要的村、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