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渝城味都酒楼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喀什市渝城味都酒楼食品进货台帐制度一、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证件,并按此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的票证,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二、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1、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2、粮油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三、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四、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喀什市渝城味都酒楼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一、散装食品必须采纳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密封包装,并在标签上标明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包装规格,同时应附有检验合格证明
二、采购散装食品时,必须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存复印件备查
三、应查验散装食品的标签内容是否清楚、完整,应配备相应设备或工具
四、不得经销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和标签内容不完整的散装食品
五、经营者进货后,应根据所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交叉污染
六、散装食品的销售区域应具有明显的区分或隔离标志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和销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据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