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厂品质管理山东六环饲料有限公司饲料厂品质控制作业办法一、目的为使公司品质控制作业标准化,以预防及处理异常状况,确保产品质量稳定,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品质,符合客户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本办法包括:一)各项品质控制标准及检验法律规范管理二)原料的品质控制三)制造过程的品质控制四)成品的品质控制五)品质异常的处理三、各项品质控制标准及检验法律规范的管理一)设定:由技术 部根据市场的需求状况及公司要求制订
二)修订:由 公司收集各种变动因素(如机械设备更新、技术改进、制程改善、市场需要及用户反映等)提出修订建议案,呈技术 部参酌办理修订,并呈上级核示
三)检验手册:基于实际作业需要,由技术部订定“化验手册”及“原料验收标准"以作为作业的依据
四、原料的品质控制:一)控制标准(附原料验收标准)二)控制作业内容:A、30%取样与检验:1
原料进厂后由品管人员按 30%取样检验
袋装原料取样宜平均分部于卡车周围与上、中、下方
散装原料取样以大型取样棒取样,并须视上层原料是否掺杂异物或雨淋现象
货柜取样:袋装原料以取样棒于货柜口处每包取样,并分别以外观、嗅觉来判定取样点的品质;散装原料以大型取样棒于货柜口 45 度角插入取样
液态取样以适当的玻璃管自油罐车上方开口取样,并以取样袋自油罐车下方开口取样
进口大宗原料的验收,原则上只抽验第一辆卡车,但如品质不稳定,或提供厂商变更或改变提货船名、码头时,仍须照常抽验(品管人员与作业承办人员需于船靠码头卸货时,到船舱上取样或实地了解品质以解决提货安排)
两厂调拨的原料、进口大宗原料、在夜间进厂时,如无检验员在厂执行验收工作时,由生产部予以签收,次日再由检验人员检验
30%初验不合格时,报请品管主管做适当处理
原料品质合格时则在“过磅验收单”上签名,再由生产部人员安排仓位卸货
B、卸货取样:1
卸货检验人员须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