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速我公司的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的管理,法律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第二条 研发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管理、法律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第三条 为保证研发项目管理的法律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项目管理公开制度、报告制度、回避制度、监督检查和审计评价制度.1.公开制度.在执行有关技术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研发部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和验收鉴定结果等通过一定程序公开发布。2。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小组、项目责任人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报表。3。监督检查与审计评价制度。项目承担小组和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项目承担小组和项目责任人有义务主动接受研发中心的监督检查、绩效审计等跟踪管理。第二章 项目调研第四条 项目调研工作由技术部完成。第五条 项目调研的主要任务:1.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进展方向和动向。2.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市场动态及进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优势。3。论证进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及外购外协件配套等)。第六条 项目调研结束,技术部提供项目立项的可行性讨论报告。该报告应包括:1。项目概况,国内外同类讨论情况(包括技术水平);2.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3.主要讨论内容、技术关键;4.预期目标(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5。现有技术的知识产权情况及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设想;6.已有条件分析(包括原有基础、技术力量的投入、科研手段和讨论成果的生产或应用去向);7。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8.项目预算(包括经费来源及用途);9.估计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及其简历.第三章 项目审查第七条 技术部提交《项目立项可行性讨论报告》和《项目立项报告书》由公司研发中心完成审查.第八条 研发中心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技术总监,研发部经理,技术部经理,技术骨干。必要时可外聘专家担任顾问.该委员会实行集体会签制度,涉及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必须会签方可生效.第九条 审查结束,出具书面综合审查报告.第四章 项目立项第十条 根据研发中心综合审查报告,符合立项条件的,即可立项。第十一条 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