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法制教育定位思考 〔提要〕法制教育是高职院校人才培育的主要内容之一,但由于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基础薄、起步晚,因此许多前提性的问题依旧模糊不清。笔者认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定位应该是:性质属于德育范畴;目标注重素养培育;内容趋向职业需求;实践实行多元综合。 〔关键词〕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定位 党的十五大确定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写进了宪法,2024 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动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伴随法治国家建设的推动,我国对全体公民法律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职院校是我国人才高等教育的重要基地,让学生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是高职院校人才培育的应有之义。而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几乎与我国的高职教育同时起步,其教育模式脱胎于中职教育、照搬于本科,还没有形成自身独特的教育体系与模式,这需要广阔高职教育工作者对一些基础性问题进行反思。本文从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性质定位、目标定位、内容定位、实践定位进行了思考,力争为当下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提供有益借鉴。 一、德育范畴: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性质归属 性质问题是探讨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前提。只有在纵横坐标的比较中确定自己,才能进行正确定位。1.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不是法学教育。高校法制教育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制教育是指对所有大学生进行的法制教育,包括两类:一是对法律专业学生进行的法学专业教育,由各院校专门的法律系部进行培育;二是对非法律专业学生进行的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加强法治理念的教育。狭义的法制教育仅指后者,即对非法律专业大学生进行的法制教育,其教育活动由各院校思想政治理论公共基础课部门负责实施。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显然属于后者。2.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属于德育范畴。从学科归属上看,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属于马克思主义学科下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组成部分之一,因此属于德育范畴。根据“05 方案”,法律基础课已经与思想道德修养整体合二为一,构建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的新的课程内容体系。在新的教材框架下,更加突出了法制教育的德育要求,新教材将道德教育的柔性引导功能和法律的刚性法律规范制约作用有机结合,共同担负着对学生素养培育的使命。既然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不是法学教育,属于德育范畴而非智育范畴,那么一些高职院校将之定位于知识教育而不是观念、行为的教育,就是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