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巷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书根据集团公司《矿建工程合作施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单纯劳务承包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同单位甲方:地 址: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 根据河南煤炭建设集团矿建工程施工和管理的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建设集团 承担 等井巷工程施工任务,由 代表甲方对乙方实施管理。乙方提供的劳务工人数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班组建制完整。每个掘进队中,合格的打钻手不少于 15 人,喷浆手不少于 3人,扒矸(装)机司机不少于 3 人,特种操作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操作证书。第三条 合同期限自 2 年 月 日起至甲方 等工程结束止.第四条 劳务合作方式:以主井井口划线,井下全部直接和辅助岗位单纯劳务承包(井底信号由甲方负责),乙方配置的生产负责人、专职安全检查员纳入甲方管理体系。第五条 工作内容1、直接生产部分乙方负责井下全部掘进工作面的掘进、支护、维修、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含通风、放炮、瓦检、班组安检员等工作岗位操作人员)。2、辅助生产部分乙方负责井下辅助系统运输、机电设备操作维护等全部工作内容.3、乙方负责井下全部工作范围内人员的安全生产、系统协调、人员平衡和管理等工作.4、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标准配置口罩、手套、工作衣、胶鞋、矿帽、雨衣等劳动保护用品.5、施工管理、技术管理、施工设备、周转材料、劳动工具和材料供应由甲方负责,工具、周转材料等的领取、使用、维修、耗材管理等同甲方自有施工队伍。第六条 计价办法1、定额依据:执行中煤建协字(2024)90 号文下发的矿建工程预算定额,以实际完成的预算定额工数×相应工资单价×(1+综合管理费率×调整系数)的方法计算确定。2、以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和签证量,编制预算定额进行预算结算,直接工工资单价按 95元/工日执行,并相应计取综合管理费;辅助工工资单价按 75 元/工日执行,并相应计取综合管理费。3、合同期内,乙方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以业主最终认定的量为准,并调整结算。4、各种停工影响等费用,按业主最终签证认可的相应内容进行结算。5、综合管理费:乙方综合管理费费率统一按 35%计取。第七条 计划管理劳务队各月份的施工作业计划由甲方结合合同工期、业主进度安排、工程设计及施工中的具体条件等情况安排下达。第八条 劳务费用的结算和支付1、凡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部必须每月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