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市场进展必要性讨论论文 内容摘要:黄金市场是我国金融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连接黄金开采、冶炼、经营和金融企业的纽带。目前,我国黄金市场面临着管理体制落后、衍生品种缺乏、市场主体单一、国内国际市场脱节以及交易人员素养低等问题,笔者认为针对这些问题改革的出路在于循序渐进地开发交易品种、培育市场主体、充分利用国际国内资源以及加强国际间协调等。 关键词:黄金市场必要性对策 黄金具有极高的抗腐蚀性、稳定性和良好的导电导热性,而且具有触媒性质;金有良好的工艺性,容易镀到其它金属和陶器及玻璃的表面;在一定压力下金容易被熔焊和锻焊;金可制成超导体与有机金等。黄金已经被广泛应用到通讯技术、化工技术、医疗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中。 由于黄金所具有的优良特性,历史上就充当货币的职能,如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储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在金本位国际货币体系下,可自由进出口。当一国国际贸易出现赤字时,可以用黄金支付。在金汇兑本位国际货币体系下,美元与黄金挂钩。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美元处于中心地位,起世界货币的作用,但黄金是稳定这一货币体系的最后屏障,所以黄金的价格及流动都受到较严格的控制。上世纪 70 年代,经过六次美元危机之后,布雷顿森林体系垮台,黄金与美元脱钩,不再有货币的功能特征。虽然国际货币体系中黄金非货币化的法律过程已经完成,但是黄金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并没有完全退出金融领域,仍作为一种公认的金融资产活跃在投资领域,充当着国家或个人的储备资产。 我国黄金管理的历史沿革 第一阶段:严格控制时期 1983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中规定:国家对金银实行统一管理、统购统配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部队、团体、学校,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金银的收入和支出都纳入国家金银收支计划;境内机构所持的金银,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留用的原材料、设备、器皿、纪念品外,必须全部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处理、占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计价使用金银,禁止私人买卖和借贷抵押金银;个人出售金银必须卖给中国人民银行;公安、司法、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国家机关依法没收的金银一律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一切出土无主金银均为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熔化、销毁或占有。这一时期对黄金的严格控制是为了加强对金银的管理,保证国家经济建设对金银的需要,取缔金银走私和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