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委托人(全称):晶龙集团 实业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 河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晶龙集团 实业有限公司 邢台宾馆 ;2
工程地点: 河北邢台市开发区 ;3
工程规模: 4
5 万平米、地下一层、地上二十二层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8500 万元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姓 名 : 王 振 山 , 身 份 证 号 码 : 210103196609271814,注册号: 13000414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人民币 壹佰伍拾贰万叁仟贰佰元整 (¥152
32 万元)
监理酬金: 壹佰伍拾贰万叁仟贰佰元整人民币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监理期限:自 2012 年 10 月 10 日始,至 2014 年 4 月 10 日止
相关服务期限:(1)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