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 年安全监管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坚持科学进展观和安全进展战略,深化贯彻落实国发 40 号,赣府发 14 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深化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增强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执法责任,法律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严格执法、法律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目标和任务 以实现“两杜绝,三减少”为工作目标,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法律规范生产秩序为保障,通过仔细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加强培训教育,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为赣南苏区振兴进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监管执法的对象及范围 (一)重点监管对象。对全县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为主料进行生产的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设施不完善的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生产过程中易产生爆炸、火灾、中毒等灾害的企业将纳入县安监局监管执法计划的重点监管对象。 综合监管对象。一是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检查。二是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公路、建设、消防、水利、电力、民爆特种设备、旅游、教育、邮政等有专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一般监管对象。一是除重点监管、综合监管对象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突出重点时段适当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二是对群众举报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及时安排查处,并按时回复举报人。 四、监管执法的方式 安全监管执法可以通过审查资料、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方式进行。参加监管执法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2 人,必须亮证执法。每次监管执法应当填写《现场检查记录》或《询问笔录》,并由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或被询问人签字确认。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对隐患整改按期复查必须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局各业务股室和执法大队以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为主,突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监督执法。 五、监管执法检查任务分解 监管执法检查由执法大队和相关股室具体负责,执法文书统一由执法大队下达。 六、主要任务及时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