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工商管理制度探索摘要。通过高职院校工管专业实习实训制度的现状分析,重点讨论双导师制教育模式在工商管理类专业的意义与实施,以天津滨海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为例,提出较为完整的实施方案,构建校企合作双导师制度保障体系。关键词:双导师制;实施方案;职业能力2014年8月教育部正式出台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该工作开展以来,我国一些高职院校在探索现代学徒制的工作中有了一定的突破,但由于一些实际操作问题,使得人才培养质量不尽如人意。如何能在高等职业教育的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实习实训环节尝试现代学徒制,研究双导师制度的意义、制度、实施、监督等内容,从而借助企业导师为纽带,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现实中是非常有意义的。一、双导师制理论基础及实习模式现状(一)双导师制理论基础。导师制是一种教育制度,与学分制、班建制共同称之为三大教育模式。导师制来源于十四世纪的牛津大学,导师不仅要指导学生的学习,还要指导他们的生活,特点是师生建立起一对一指导学习的关系,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双导师制在我国经过实践证明逐渐被社会认可,使用范围不断扩大,由研究生发展到本科,现在到高职生;导学内容也随之扩展,由校内课程学习推广到毕业环节再到大学教育的全过程。现代学徒制在高职阶段作为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化,是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推进的一项育人模式,较适用于理工科专业。(二)高职院校工管专业双导师制模式问题分析。据调查,高职院校的工管专业的实习实训环节一般实行传统双导师制,即学生在第五学期开始进入毕业实践环节,从组织的角度分析流程,学校组织开展招聘会,学生自主选择实习企业和企业导师,学校指派校内导师配合指导,由于以下原因校企合作和实习效果不佳。首先是上级管理部门和高职院校的认识与实力不足。高职院校应服务地区经济和企业,一些地方政府没有认清第1页共6页这一事实,本应发挥的指导规范和组织协调作用没有显现。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也微乎其微,一些国外双导师制的推行工作主要有行业协会来牵头,而反观国内的行业协会经常出现在组织年会和技能竞赛上,而没有做好校企衔接工作。校企合作的结果是双方共赢的局面,但是现在一些企业重视眼前利益,急需学校协助其提供劳动力、技术开发、人力培训,高职院校并不能完全发挥作用,使得校企合作后劲不足。加之高职院校虽然十分重视就业实习工作,但是工管专业一直沿用的导师制管理模式需要相关配套和设施建设,导师制需要学校提供适合的实习就业平台和完善实习就业导师制管理运行体系。其次是企业的观念和管理类岗位的局限。一些企业急功近利,希望招聘低成本的学生员工充实操作岗位,或是不想在培训上进行过多投入,个别企业导师能力素质差强人意,导致实习效果不佳。对于工管专业的学生,企业无法像工科专业一样提供大量的实习岗位,校企实习合作仅停留在很浅的程度,学生认知实习易达到,而真正的大规模顶岗难以实现。按照以往的情况工管学生在实习阶段通过校内外招聘会,系部教师推荐等途径寻找实习企业,实习地点和企业导师比较分散,学校对企业导师认定管理评估无从谈起,效果差强人意。三是导师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工管专业往往采用传统双导师教育模式,高职院校需要校内导师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突出,校外导师要求德才兼备,具备教学能力和管理组织能力。现实情况往往是校内导师实践能力不足且专业授课任务重,校外导师实践能力强但是理论知识和实践教学能力达不到要求。以往松散的导师制不易于学校的管理,不能激发学生实习动力,如遇到不负责任的企业导师,无法保证指导效果,学生实习就业对口率和流失率很高。分散的实习现状使得校内教师无法逐个走访学生实习企业,与校外导师无法沟通产生合力,在校企合作和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收效甚微。四是学生能力和动力不足。能够被高职院校录取的学生,本身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和本科院校学生有一定差距,电子产品的普及使学生的沟通能力更无法适应社会要求。有一部分学生不会主动学习,对学校安排的各种课程实习实训都提不起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