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员岗位法律规范1 主要职责1.1 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等。1.2 协助队长实现本队安全管理目标,对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1.3 深化施工现场,根据施工现场特点,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制定安全管理目标,编制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提高员工及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深化人心,人人皆知。1.2 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提出事故处理意见,拟定事故调查报告。1.3 参加本部门和上级部门开展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安全资料的统计及上报工作。1.4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2 上岗条件2.1 政治素养2.1.1 热爱集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2.1.2 有责任感和事业心,安心本岗位工作。2.1.3 服从领导安排,遵纪守法。2.1.4 不怕困难,艰苦奋斗。2.2 技能条件2.2.1 熟悉安全岗位的操作章程、安全生产技能。2.2.2 参加施工方案的探讨,能提出安全措施建议。2.2.3 能分析、总结各种事故的发生原因,提出改善方法。2.2.4 具备处理事故的能力。2.3 身体条件2.3.1 身体健康,能适应安全岗位工作条件,并能胜任本岗位工作。2.4 文化程度及工作经历2.4.1 具备初中文化程度,并经岗位培训考试合格。2.4.2 学徒期满或技校毕业见习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