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教职工安全工作责任状 学校教职工都是教育工作者,承担着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
为了仔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的各项规定,健全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促进学校的学风建设,本着使学校的安全工作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柳坪中心小教职工安全教育责任书
1、教职工应关怀、爱护学生,仔细履行教育、管理、保护学生的安全职责,贯彻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有关安全法规,熟悉《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处理办法》及学校各类安全规程,掌握安全教育的方法,自觉提高分析安全与危险的推断能力和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2、教职工不准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讽刺、挖苦、侮辱人格的行为
3、教职工应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准时到岗,按时到岗,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值日人员加强巡查,维持校园秩序,晚晚上必须清查寄宿生就寝学生人数,无安全问题方可离岗
4、教职工应严格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制度和课堂常规,仔细做好课堂的点名工作,严格把好课堂的请假关
上课期间如学生离开教室而造成安全事故,课堂管理者负直接责任
5、教职工对有危害学生人身安全的行为,如学生的违规行为、学生受外来人员侵害应及时告诫或者制止
如发生事故,师生员工应当积极抢救,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若视而不见或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有关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造成后果的,应当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6、教职工在指导实验、实训、实践活动、指导技能训练时一定要牢记安全责任,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使学生明确有关安全的注意事项,并实行有效的保护措施
7、教职工要爱护学校的一切设施,下班后办公室值日老师(或最后离开办公室的老师)要关闭一切电器的电源,检查办公室的安全隐患,关好门窗
教室由班主任落实放学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