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砌砖、安全技术交底技 术 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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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内容: #楼主体砌筑分项工程
一、施工技术交底:1
1、砌筑砂浆必须密实饱满,砌体水平、垂直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小于 80%
2、外墙转角处严禁留直槎,如临时段处留斜槎有困难时,也可留直槎,但必须砌成阳槎
3、砌体前应排砖,砖砌体应上下错缝,砖柱、砖垛无包心作法,砖柱、砖垛上下不得留脚手眼,砖缝应无通缝,纵横墙交接处咬搓合理
4 砌体接槎处砂浆饱满,砖缝平直
5、预埋拉接筋数量,每 500mm 高放置的标准为 120 墙厚为 1
6、370 墙厚为 3
6、240 墙厚为 2
6,拉筋压入构柱长度≧60mm,压墙≧100mm,均应当符合要求和规定,留置间距偏差不超过 3 皮砖,阳台处 120 墙体均应预留 1
6@500 拉接筋,且放置位置正确,残留砂浆必须清理洁净,水平缝控制实行皮数杆控制,皮数杆放置及使用现场交待,预制过梁处每侧预制≧250mm
6、砖砌体表面标高不超过±15mm
7、砖砌体的各项要求如下: 垂直度:5 mm、表面平整度:8 mm、水平灰缝厚度±8 mm
8、砖砌体采纳“三、一,一顺一顶”的砌筑方法砌筑
9、砖墙的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 10 mm,最小为 8 mm,最大为 12 mm
10、半砖和破损的砖,应分散使用于墙心或受力较小的部位中
11、砖墙每日的砌筑高度以不超过 1
12、所有线管处、箱盒处砌筑一次性砌筑完成,不留尾工
13、对于外墙包心构造柱(外 120 厚内),无论“L”形或“T”型等在 120 厚砖墙上均放置 1
6@1000,且长度不小于1000mm,对于“L”形(以防备浇砼 GZ 时 120 墙被破坏)
14、在构造柱处按法律规范应有预留孔,未预先预留由乙方凿孔洞,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