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提升钢丝绳检查工岗位责任制主提升钢丝绳检查人员是本岗位的安全负责人,对主提升钢丝绳正常和安全使用负责,负责主提升钢丝绳日常检查工作
主提升钢丝绳检查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
一、岗位职责第 1 条 严格执行《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规章管理制度
第 2 条 负责主提升钢丝绳及平衡钢丝绳的日检,并认认真真的做好记录工作
第 3 条 熟练掌握钢丝绳的分类、标记及破断拉力、安全系数的计算,及《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钢丝绳的其它有关规定
第 4 条 负责钢丝绳试验单的填制及钢丝绳的送样试验工作
第 5 条 负责本单位的钢丝绳套插制工作
第 6 条 建立钢丝绳管理台帐
第 7 条 积极主动参加有关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处理能力
第 8 条 参加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和管控,搞好本岗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本岗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加相关的上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上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责任追究第 9 条 有下述行为之一的,将给予主提升钢丝绳检查人员警告处分,并罚款 100~250 元;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据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生的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汇报的
(三)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 10 条 本矿发生事故,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罚款 100~250 元;并依法给予主提升钢丝绳检查人员记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据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因违规违章作业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
(二)伪造甚至蓄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挠、干涉煤矿事故的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拒绝提供有关的措施和文件的
第 11 条 主提升钢丝绳检查人员在检查与检测、修理过程当中,违反国家及本矿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