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探放水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1
探放水作业前(1)探放水前是否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背好帮顶,是否在工作面打好坚固的主柱和栏板
(2)是否清理好巷道的浮煤、挖好排水沟
(3)在打钻地点附近是否安设有专用电话
(4)是否有负责测量探放水人员亲临现场指挥,确定探水钻孔方位、角度、钻孔数目和钻进深度
探放水作业中(1)当钻孔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或顶钻等异常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当发现情况危险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或胁地区的人员,并实行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2)探水钻机后面和前面给进手把活动范围以内不得站人
(3)钻眼接近老空区,估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要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抢救队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
假如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必须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所有的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实行措施,进行处理
(4)钻孔放水前,必须估量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控制放水眼的流量,同时观测水压变化
(5)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可采纳孔口防喷帽、防喷接头和盘根密封防喷器等反压、防压装置
(6)钻孔内流量突然变小或突然断水时,要通孔 3~5 次,并补打检查孔核实是否将水放彻底;钻眼流量变大时,要通知泵房增开水泵台数并通知水文地质人员分析增大原因,实行相应的措施
井下探放水后掘进施工(1)探水巷道的掘进断面是否过大,是否同时有 2 个安全出口,双巷掘进时是否在横贯两巷之间开掘安全躲避室
(2)掘进巷道的坡度是否有起伏不平的不良现象发生
(3)掘进工作面有透水征兆时,是否停止掘进加固支架,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向调度值班人员进行汇报;值班领导是否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分析情况
当发现情况危险时,是否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4)上山方向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