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爆破管理一、井下爆破工必须要有专职爆破工担任,统一归生产副矿长领导。爆破工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有 2 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人员担任,并持公司发给的爆破合格证书。 二、每个爆破工使用的雷管必须是专人专号,不得转借,不得在工作地点存放,必须是当班领用,用不完的当班交库。 三、爆破工在工作地点使用炸药、雷管要分别放在专用炮药箱内,并加锁。 四、井下爆破必须要使用发炮器。爆破母线必须是绝缘良好的双线,不允许有破口明线头。发炮器要随身携带。 五、爆破工领取炸药、雷管必须办理火工品使用情况表、火工品使用跟踪卡片。 六、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进行,不得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电雷管脚线必须扭结。严禁斜插管、半腰管和雷管绑在引药外面。 七、装药时,首先必须用掏勺掏净煤粉,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岛实,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用炮泥封实炮眼。炮破必须要使用水炮泥。严禁无炮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爆破,严禁放糊炮,严禁使用盖药、垫药。 八、爆破严格执行 “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爆破前和爆破之后检查瓦斯,只有当爆破地点附近 20m 以内风流瓦斯小于 1%和局部瓦斯积聚体积小于 0.5m3,才准装药爆破。每次爆破必须将检查瓦斯结果填写在爆破三联单上,由瓦检员核实签字确认后,才准进行装药爆破工作。严禁瓦斯超限爆破,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都不准装药爆破。爆破工必须亲自联大线由,严禁其它任何人代替。 九、爆破严格执行“三人连锁”爆破换牌制度,由爆破工、瓦检员、生产班组长三人连锁。 十、爆破撤人距离必须在作业章程中明确规定。必须符合下述规定:1、回采工作面必须在拐弯 50m 以外的安全地点。2、掘进工作面撤人距离不得小于直线 100m 和拐弯 75m。有煤与瓦斯突出工作面人员必须撤至 300m 以外的安全地点。3、正副巷同时掘进的工作面,正巷爆破,正副巷都要撤人;副巷爆破,正巷可以不撤人。4、间距小于 20 米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爆破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十一、严格执行爆破停电制度,回采工作面爆破,必须停止工作面及回风电源;掘进工作面爆破必须停盲硐内电器设备电源,正副巷掘进时,正巷爆破,正副巷盲硐及回风必须停电,副巷爆破,只停副巷盲硐及回风电源。 十二、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爆破,坚持执行拉槽、刷帮和压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