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作业风险控制专项措施一、重点控制措施1.上、下通讯设备状态良好。2.在孔内上下递送工具物品时,严禁抛掷,严格防范孔口的物件落入桩孔内。3.吊运土不能满装,防提升掉落伤人。4.挖扩底桩应该先将扩底部位桩身的圆柱体挖好,再按设计扩底部位的尺寸、形状自上而下削土。5.在扩孔范围以内的地面上不得堆积土方。3m 内不得有机动车辆在行驶或停放。6.坑模成型后,应当及时浇灌混凝土,否则实行防止土体塌落的措施。7.下井前应检测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浓度值、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值等,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8.桩深大于 5m 时,用风机或风扇向孔内送风。桩深大于 10m 时,设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风量不得少于 25L/s。9.桩深大于 10m 时,井底设照明装置,照明应采纳安全矿灯或12V 以下带罩防水、防爆灯具;灯具电缆应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10.下孔作业人员均需戴安全帽,腰系安全绳,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严禁沿孔壁或乘运土设施上下。11.操作时上下人员轮换作业,桩孔上人员密切观察桩孔下人员的情况,互相呼应,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立即协助孔内人员快速撤离,并及时进行上报。12.使用的电动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电动葫芦宜用按钮式开关,使用之前必须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13.当孔内有渗水或积水时,不得作业,不得边用水泵排水边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