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配电室的安全操作章程2.1.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业安全工作法律规范》。2.2.值班人员中必须严格遵守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禁令》。2.3.倒闸时操作必须根据值班专业调度或值班负责人的命令,受命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2.4.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根据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母线侧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时操作应按与停电操作相反的顺序进行,严格防范带负荷拉刀闸。2.5.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保证执行以下制度。2.5.1 工作票制度 2.5.2 工作许可证制度2.5.3 工作监护制度 2.5.4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2.5.5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制度2.6.在部分停电或全部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措施2.6.1 停电2.6.2 验电2.6.3 装设接地线2.6.4 悬挂标示牌或装设遮拦2.7.检测、修理高压电动机和启动装置时应该做好下列安全措施2.7.1 断开电源2.7.2 验收确无电后装上接地线2.7.3 在开关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并安全遮拦,必要时应请监护人。2.8.严禁带电检测、修理,违规违章作业2.9.作业时,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和使用保护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