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气瓶发生事故应如何进行紧急处理
气瓶使用时,应当遵守下述规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之前应进行安全情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火源,距明火 10m 以外
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4)气瓶立放时应实行防止倾倒措施
(5)夏季应防止曝晒
(6)严禁敲击、碰撞
(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8)严禁用温度超过 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压缩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 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 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10)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11)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12)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当气瓶发生事故时,首先应考虑如何实行有效的措施来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1)气瓶受外界火焰危协时,必须根据火焰对气瓶的威胁程度确定应急措施
若火焰尚未波及到气瓶,则立即全力扑火;若火焰已波及到气瓶或气瓶已处于火中,为了防止气瓶受热爆炸,在气瓶还未过热之前,必须快速将气瓶移到安全的地方
假如当时的条件不允许,在保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用水龙带或其他方法向气瓶上喷射大量的水进行冷却
假如火焰发自瓶阀,应快速关闭瓶阀切断气源,若条件不允许,则必须确保气体在受控下燃烧,严格防范火焰漫延烧损其他气瓶或设施
(2)气瓶发生泄漏事故,应根据气瓶泄漏部位、泄漏量、泄漏气体性质及其影响和影响范围,确定应实行的应急措施
假如气瓶泄漏不能被就地阻止,而又没有除害装置,可根据气体性质,将泄漏的气瓶浸入冷水池或石灰水池中使之吸收
(3)气瓶发生大量泄漏事故时,应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