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指挥安全操作章程1、信号指挥工佩戴信号指挥标志或特别标志,安全帽、安全带、指挥旗、口哨俱备,并正确配合使用。2、熟悉起重机机械的基本性能,向其中司机及挂钩人员进行旗语手势,声响信号的交底约定。3、必须了解调运物件重量、堆放位置、其它固定物的连接和掩埋情况等,确定吊点、吊装方法的具体事宜。4、检查吊索具的磨损情况,有达报废标准情况之一的立即更换,尚未达标准却又磨损程度轻的,必须降低其允许使用范围。5、检查吊索具、容器等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吊具备变形、扭曲、开焊、裂缝等情况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否则停止使用。6、吊装作业人员。信号指挥必须集中精力,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操作,时刻注意塔机的运转、吊装情况。7、坚持十不吊原则,有权利进行拒绝违章指令。8、信号指挥人员要站立得当,旗语或手势明显准确,哨声清楚洪亮,与旗语手势配合协调一致,上下信号密切联系,应当清楚地凝视吊物起、运转、就为的全过程。9、信号指挥者应当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的有效位置。10、吊物起吊 200~300mm 时,应停钩检查,待妥当后再行调运。11、吊物悬空运转后突发异常时,指挥者应快速视情况而定,紧急告知危险部位人员快速撤离,指挥塔吊司机将重物慢慢放下,排除险情后,再行起吊。12、吊运中若突然停电或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挂高空,应想办法将重物落放到稳妥的位置并垫好。13、吊物时,严禁超低空从人的头顶位置越过,要保证吊物与人的头顶最小的安全距离不小于 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