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批判与自我批判 党管党员要用好"批判与自我批判"这把双刃剑党(支)委书记代表党的组织批判党员干部,是坚持党管干部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措施。当前,一些部门和单位在批判党员干部过程中,还存在批判质量不高的问题,缺乏应有的力度和深度,不敢于、不善于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存在着"四怕":批判上级怕打击报复,批判同志怕损害感情,批判下级怕丢了选票,批判自己怕影响进步,从而导致"是非面前不开口,见了矛盾绕道走"。因此,上级党组织应加强引导,大力扶持正气,把敢于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作为指导的重点,做到"二引导、一宣扬":一是引导党员充分认识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的意义。批判与自我批判是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的重要法宝,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当前,有的党员奉行"好人主义",批判上级放"哑炮",批判同级放"空炮",批判下级放"高炮"。这些都是党内生活不正常和党风不正的表现。针对这一问题,党支部要实行专题党课教育或专题学习讨论的形式,着重讲清开展批判和自我批判的目的意义和方法,引导全体党员提高认识,跳出个人主义小圈子,坚决反对好人主义,勇敢地拿起批判和自我批判的武器,使批判与自我批判在党内蔚然成风,使批判与自和批判这把双刃剑发挥应有锐利效果。二是引导党员正确对对待批判与自我批判。首先,作为批判者,一要自身过硬。要想纠正别人存在的问题,自己首先要过硬。假如自身形象不佳,批判别人就不能理直气壮,受批判者也不能心服口服。二要摸准情况。批判作为思想交锋,尤其要把握情况的准确性。假如只看结果,不查原因,看到问题,胡批一顿,效果自然不佳。三要出以公心。开展批判难免会得罪人,但只要无私就能无畏。四要尊重别人。批判要做到以理服人,着力解决问题,又不乘机报复、发泄私愤,搞无限上纲,不简单粗暴,以势压人,对有过失的同志开展批判切忌讽刺、挖苦,否则会令其产生对抗心理,难以达到批判的目的。其次,作为受批判者,一要提高接受批判的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不能拒绝批判、不服批判;二要端正心态,宽容大度,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虚心自受批判;三要提高认识,要注意分清"二大二小",即:当批判内容正确,批判的方法场合不适当时,要视批判的内容为大,视方法场合的不妥为小;当批判的内容失实,而动机是好的时候,应视良好的批判动机为大,视批判的失实内容为小,充分认识到他人的批判是对自己的一种关怀爱护,是对自己成长进步负责表现,要善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