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处夏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为扎实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强化火灾防控意识,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我处决定,从即日起至 9 月底,在普通公路系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为了进一步保证检查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次活动实施方案。一、督查范围普通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二、组织机构统筹做好汛期及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我处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组长:马克非副组长:刘剑组员:李佩昌、任长健、殷维春成员由市公路处质量安全管理科、工程科、养护科等部门相关人员抽调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管理科,张生任办公室主任,质量安全管理科联系方式:电话 022-XXX。 三、开展检查 (一)各项目参建单位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法律规范》(GB52025-0511)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自查,排查火灾隐患,确保夏季消防安全。对于涉及到临时用电的项目,现场电气防火应当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46-2025)的有关规定。 (二)公路处结合实际情况,将根据“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工作原则,对重点项目和关键点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在此期间,交通运输委将适时组织抽查,请各单位做好备查准备。四、检查重点(一)宿舍、办公用房等活动板房板材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要求;装配式活动板房板材是否具备生产(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书。(二)是否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是否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置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无阻,确保消防车辆通行和作业要求;是否在施工场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三)是否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每间宿舍是否设立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宿舍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无阻,宿舍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使用电热器等违章电器以及存放燃易爆物品等现象。 (四)在员工宿舍、木工加工区、钢筋加工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灵敏有效。 (五)电工、电气焊工等特别工种是否做到持证上岗。 (六)是否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消防应急预案,并专门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了加强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是否组织开展了消防应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