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为深化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2025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新农质﹝2025)106 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完成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建目标,推动提高我场禁限用投入品监管能力、标准化生产能力、质量追溯和质量监测能力,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种羊场党委政府与各村队签订2025 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一)确保我场在自治区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的农产品合格率要达到 98%以上; (二)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生产基地具备完善的产品生产档案。 (三)违禁、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打假力度进一步增强,其中不合格投入品包括禁用农药、劣质种子、化肥、地膜案件查处率 100%,封存、销毁率 100%;100%的经营单位具备完整的营销台账,大型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率 100%,实施日抽检制度,不合格产品的追溯率 100%; (四)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范围进一步扩大,力争做到“三有”,有宣传材料、宣传标语(条幅、广告牌)、宣传新闻(报纸、媒体)。 二、主要内容 (一)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由场长任组长,负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统一领导。抽调业务骨干,统一安排部署有关工作,落实监管责任。 (二)按《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分解任务,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各村队要加强督促种养殖生产基地制定农产品生产相关标准、规程,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做到生产标准化、投入品使用标准化、生产环节制度化,所有农产品有标准可依、有记录可查。 (四)对比“三品一标”认证计划,完成认证任务,并加强获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力度,包括完善认证管理制度,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加大对获证产品的抽检力度,全年针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不得少于 2 次。并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大对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主抓农产品的包装、储存、初加工、入市过程开展长期有效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和滥用违禁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