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情况检查落实的办法和措施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落实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到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025 年 1 月 12 日,我矿由马奉远(法人)负责主持召开会议,经会议讨论决定成立各种安全管理机构,(矿班子领导小组、技术科、安全科、通风科、地测科、保卫科、财务科、机电科、卫生科、档案室、工会、安全生产调度室、培训科),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仔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使安全工作更加法律规范和完善,做到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人,日常管理做到“五到位”,即: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检查到位、考核到位、奖惩到位
为了让以上各科室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到位,我矿成立了自我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王知高、副组长:侯开铺、成员:马武富、侯文飞、侯光灿
自我检查领导小组的目的:自我检查小组根据上级规定一周检查两次之外,其于不定日不定时的深化井下检查井下的各类隐患及管理人员在井下履行的职责情况
有下述情形的,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处罚
1、各管理人员交接班时间:上班前半小时未到充灯房领取矿灯的,更换其它管理人员,处罚当班管理人员 250 元
2、矿领导,片长及挂片管理人员不按煤矿各规章管理制度,强抓各自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要求,领导处罚 250 元,其他人员处罚250 元
3、矿井分管各项安全生产的主要领导,对矿井不落实各片挂片人员管理工作情况,造成煤矿不安全隐患未及时得到处理和整改的,处罚 250 元
4、技术人员:对矿井的采掘计划,图纸追接及管理必须仔细落实到位,并能及时给煤矿作出可操作性的方案
若不及时作出方案、计划上报、拖延时间造成采掘失调,经矿领导班子和考核小组查证核实,属技术人员失职一次处罚 250 元
5、矿片区挂片片长及管理人员对井下隐患处理、能处理不快速进行处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