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拆除平明镇农试站江苏省圣达石英制品有限公司违法建设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坚决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我镇土地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转,推进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建设,对平明镇农试站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拆除
为确保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拆除方案
―、基本情况江苏省圣达石英制品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平明镇农试站集体土地建设水泥地面,占地面积 6032
0 平方米(9
048 亩)
东海县国土资源局于 2017年 6 月 19 日对江苏省圣达石英制品有限公司非法占地一案立案调查,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及《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行办法》和《江苏省国土资源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规定,处罚如下:1、限七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 6032
0 平方米;2、处以罚款 90480
0 元整(按违法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 15 元计算)
二、拆除对象东海县平明镇农试站江苏省圣达石英制品有限公司于 2016年 9 月修建的 6032
0 平方米(9
048 亩)水泥地面
2三、拆除时间、要求1、拆除时间:2017 年 7 月 17 日-21 日2、拆除要求:6032
0 平方米(9
048 亩)水泥地面全部拆除彻底四、组织领导和工作安排为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现场协调指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及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周建镇党委书记袁清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姜志刚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江伟伟纪委书记张延敏副镇长孙雯副镇长周斌人大副主席朱孟娟政法委员刘明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李建宣统委员冒金亮组织委员孙华丽纪委监察室主任成员: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