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促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规范公司各部门安全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安全监督的职责、内容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 XXXXXXXXXXXX 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进行监督执行第二章安全监督管理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制度(一)各级安全管理人员都要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根据各自的职责,认真开展安全监督工作
(二)公司设安全总监,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各部门设立兼职安全员
(四)公司安全工作直接由本单位安全总监领导,业务接受总公司安全环保部领导
五)公司安全环保部的工作实行定期汇报制度:1
公司安全环保部每周向总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本单位重大的安全生产活动、存在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需要公司解决的问题
每半年公司安全总监要向在总公司安委会书面汇报安全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应随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的权力和义务(一)安全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向主管领导反映有关安全问题
(二)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在生产、施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向有关单位或者人员了解情况
(三)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有权要求该部门立即整改或者限期整改;发现有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行为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改正
(四)安全管理人员发现作业场所特别危险情况时,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将情况和处理措施向上级报告
(五)安全管理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涉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应当向上级安全总监报告
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的选拔(一)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人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安全总监提出申请,总公司安全环保部提出意见,报总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总公司人力资源任命
(二)公司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