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井把钩工操作章程1、把钩工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后上岗。2、接班后,把钩工应检查罐笼上罐座、栅栏门、罐帘、钢丝绳等设备,发现问题时快速进行处理汇报。3、不准有闲人在井口棚逗留,严禁任何人在井口往井下扒瞧。4、严禁在罐笼运转期间和罐笼未在落罐位置时,严禁检测、修理设备。5、在罐笼升、降过程当中或有人在井筒作业,把钩工要坚守岗位,禁止他人靠近井口围栏,防止坠物。6、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班者要交清本班安全情况和机器的运转情况;接班者要检查所有安全设施完好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7、把钩工站在栅栏门前,等打了停罐信号,罐笼停稳后,打开栅栏门,先让罐内人员出罐。8、制止喝酒人员进罐,每罐不得超过 6 人。9、待罐笼内人员站好,关好栅栏门,方可通知信号工发出开罐信号。10、罐笼运转后,站在栅栏门 1 米外维护周围秩序。11、任何人不允许私自开罐门抢上抢下。12、上、下罐人员必须 各行其道,禁止乱拥乱挤。13、放炮员携带炸药、雷管乘罐时,要专罐提升,每罐不得超过 2人,禁止其它人员同时乘罐。14、发车之前,要检查罐笼内人员身体或工具备无伸出罐笼情况。15、禁止人、物同罐提升,若必须人、物同罐提升时,必须要有临时安全措施,并经主管负责人审批和给施工人员贯彻。携带工具或材料影响他人安全者,需安排妥善或专罐提升。16、16 升降物料:1) 应检查所装物料不得超高、超宽、超长、必须捆邦牢靠。2) 材料、设备装罐时,其突出部分不得露出罐笼以外。17、升、降爆破材料时火工品人员应当事先与井上、下把勾工联系,并经矿调度室经批准后才准装罐,严禁在井口和井底附近存放爆破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