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当中的安全与健康。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场所有员工。三、管理内容和要求1.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全市场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标准的制定。2.物业部负责全市场员工劳保用品的采购、质量验收及发放工作。3.劳保用品实行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4.各部门要仔细负责,严格执行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允许随意更改,弄虚作假。5.新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之后按发放标准发放劳保用品。6.劳保用品是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待复工后发放。7.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执行相关规定。8.员工进入市场必须根据相关规定穿戴劳保用品。9.公用防护用品要建立台账,专人保管,内部调节使用。10.特别防护用品严禁另做他用。11.各部门领用的特别专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加强保管,经检查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要及时进行更换,无故损坏的要追究责任,按价赔偿。12.防护用品每次使用之前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进行维护。13.公用防护品及抢修作业用计划外劳保用品,由单位写申请报告,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