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一、标准预防的概念:1. 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备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实行防护措施。2. 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实行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二、标准预防的隔离措施包括:1.接触隔离:预防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而传播的疾病。如痢疾、甲肝、轮状病毒感染、副流感病毒、婴儿的肠道病毒感染等。2.空气隔离:预防因空气(微粒或漂移的尘埃)而传播的疾病。如水痘、麻疹、肺结核等。3.微粒隔离(飞沫隔离):预防经气溶胶微粒而传播的疾病。微粒可通过咳嗽、打喷嚏、近距离讲话、某些医疗操作如支气管镜检查、吸引、使用通气设备等。因其颗粒直径大, 传播距离近, 所以不需通风, 许多细菌性疾病可通过微粒传播,如 B 型流感杆菌、脑膜炎双球菌、链球菌、腺病毒感染;流感、百日咳、小儿腥红热等。三、具体措施包括:1.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污染的物品时应当戴手套;2.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3.一旦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4.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到时,应当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防护眼镜或者面罩,穿隔离衣或围裙;5.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6.对病人使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实行正确的消毒措施。四、职业暴露后处置方案(一) 现场处理:职业暴露一旦发生,应该做好暴露部位紧急处理。完整的或有破损的皮肤被病人的血液或血性体液溅到,应当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充分清洗;粘膜暴露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扎伤或割伤,应当及时挤出污血,同时在流动水下清洗伤口后,涂上消毒药水如 0.5%碘伏或 75%酒精。(二) 报告:对暴露部位紧急处理后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报告院感室和保健科,院感科详细了解暴露的发生过程,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等上报医务科或护理部备案。班外时间由科室负责人报总值班,由总值班报告院感室及保健科。(三)预防性治疗 (Post-Exsposure Prophylaxis,PEP): 由专家评估决定是否实行。一旦决定实施 PEP,原则上越早越好,最好在 1-2小时内开始,尽量不超过 24 小时。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