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操作章程 一、医疗废物产生地收集点1、各医疗废物产生点应从方便收集出发设立收集点,可设立在污染物处理间,亦可在治疗室附近设置专室。2、收集点应设醒目标识,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3、禁止医疗废物在非收集点倾倒、丢弃或混入生活垃圾。 二、分类收集1、感染性废物和病理性医疗废物应当立即丢弃至黄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内;损伤性医疗废物应当立即丢弃至黄色医疗废物专用锐器盒内。2、在盛装前,应对包装袋或锐器盒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3、锐器盒放置点应便于就近丢弃。4、药物性废物应当由药剂部门统一回收、集中处理。5、临床科室产生的少量化学性废物应当由相应招采部门统一回收、集中处理;临床科室产生的大量化学性废物应当由产生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处理。6、病原体的培育基、微生物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该先采纳耐高温塑料袋打包,放入灭菌器后,打开袋口或在袋上多处戳洞,以便蒸汽穿透,在实验室内采纳内循环式压力蒸汽灭菌(121℃,102.9kPa,20-30min)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7、病患的体液(如胸腔积液、腹水)及其他排泄物倒入下水道,由医院统一进行污水处理。8、输血器、血袋单独收集,按感染性废物回收统一处理。9、放入包装袋或者锐器盒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10、医疗废弃物分类参考卫生部、环保总局卫医发(2025)287号《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三、转运与交接1、转运 (1)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3/4 时,医疗废物产生地医务人员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确保封口紧实、严密。 (2)封口后若发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应增加一层包装并再次封口。 (3)运送人员需进行适当防护:包括工作衣、口罩、手套。 (4)运送车辆应易于装卸和清洗,防渗漏、防遗散、无锐利边角。 (5)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的医疗废物打包装入黄色塑料转运箱,加盖上扣后送至暂存地。运送时间应避开人流高峰,运送路线从病区两头污物电梯。 (6)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转运箱是否破损、泄露,有破损的转运箱严禁使用。 (7)医疗废物应当放置在运送车辆内密闭运送,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8)每天运送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2、交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