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务人员聘用合同一、合同的目的与范围本合同是为了明确医院与医务人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签署的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适用于医院与医务人员之间建立工作关系时的劳动合同,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二、合同双方2.1 医院名称:XXX 医院地址:XXX 市 XXX 区 XXX 街道 XXX 号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XXX2.2 医务人员姓名:XXX性别:XXX出生年月:XXX 年 XX 月 XX 日联系电话:XXX身份证号码:XXX三、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四、合同内容4.1 工作内容医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详见医院制定的《医务人员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4.2 工作时间医务人员每周工作时间为 40 小时,工作时间为 8 小时/天。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制定。4.3 试用期医务人员试用期不超过 3 个月。试用期工资、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与正式职工一致。4.4 工资及福利待遇医务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医院制定并公示,具体待遇以医院公示为准。4.5 工作保险医院应根据国家规定为医务人员购买工伤、意外损害等相关保险。4.6 工作标准医院要求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准则,切实履行医务人员的职责。4.7 合同解除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1.合同期限届满;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3.医务人员自愿提出辞职;4.医务人员因病或意外原因不幸去世。五、争议解决医院与医务人员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合同生效与变更本合同经医院和医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如需修改或补充,应经医院和医务人员协商一致,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七、其他事项本合同未涉及的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八、附件本合同附件:1.《医务人员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2.补充协议(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