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租车转让协议甲方 (转让方)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乙方 (受让方)姓名: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南昌市一辆出租车,并有意将其出租车转让予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标的车辆甲方所拥有的车辆为:车牌号码:车型:车身颜色:车辆识别号:发动机号:车辆购入时间:事故记录:备注:二、转让条件1.甲方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上述车辆的所有权及相关资料转让给乙方;2.转让标的车辆所有权的过户手续须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3.乙方收到交车后的 48 小时内,对车辆的真实性、车况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车辆的问题提出异议或者加价时,甲方要积极配合解决。三、交付标的物的时间与办理过户时间1.双方约定,标的车辆应在双方签署本协议并交付标的物款项之后,由甲方交付给乙方,乙方应在 48 小时内进行验车并确认;2.转让标的车辆所有权的过户手续应在车辆交付给乙方之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和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办理。四、标的物的价格转让标的车辆的价格为:(详见交易款项)。五、违约责任1.任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2.未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未办理过户一方承担;3.牌照年审到期日在本协议签订前的,由甲方负责该年度的年审工作。六、争议解决如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应向南昌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七、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应在签字盖章之前,提供真实、完整的身份、联系方式、车辆所有权资料等信息。八、协议的解除在本协议生效之前,如有任何一方不同意继续履行此协议,应书面通知有关对方解除此协议,协议即告终止;如在本协议生效后一方无故解除协议,则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体执行情况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签署日期: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