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xx 市民政局: 接到市民政局《关于对各县区 2025 年度民政工作进行考评的预备通知》后,xx 县民政局非常重视,对 12 年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县民政干部职工深化开展“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和“三个建设年”活动,以“满意在民政,工作创一流”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加快进展。县烈士陵园搬迁重建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城乡低保、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等各项民政工作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县民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民政工作取得了显着成绩,多项工作受到上级表彰。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岗位目标争名升位活动先进单位”、“本职工作争创一流先进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博兴建设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表彰为“全省军休工作先进单位”。 一、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敬老院建设、慈善救助工作成效显着 今年以来,我们加强城乡低保法律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 1545 户、3331 人,农村低保对象 5664户、7869 人,从今年一月份起,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 280 元,月人均补差 150 元以上,自 10 月份开始,城市低保人均补助达到 160 元以上;从今年一月份,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 1200元,自下半年起,农村低保按分类施保标准发放,其中 a 类特困、b 类较困、c 类一般户每人每月分别补助 75 元、60 元、55元,农村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 60 元以上,低保金按月(农村低保按季度)发放、及时到位,每年发放城乡低保金近 1000 万元,占全县总人口 2.3%的城乡贫困居民全部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网,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根据省市部署,今年3月份开始,我们开展了城乡困难居民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了普查的各项任务。其中,城镇困难居民普查共普查 1781 户、4301 人,占城镇总人口的 6.99%。农村困难居民普查共普查15345 户、25368 人,占农村总人口的 6.16%。加强了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法律规范化建设。从今年 9 月份开始,城市低保全部移交社区及居委会管理。我们将已死亡的低保对象停发,将新致困人员及时纳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