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民主监督意见起草的一点体会 20XX 年初,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之前,我曾作为文件起草组成员参加了赴江浙的调研和后期的起草工作。结合这段经历,简单谈谈对《意见》作用的认识。 《意见》的作用,不妨概括为:夯实基础,稳步突破,由易及难,积少成多,为更丰富的实践提供丰沃的土壤。 所谓"夯实基础",就是把实践中积累的成熟经验通过文件的形式沉淀下来,巩固起来,作为今后进展的坚实基础。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一直被视为政协工作的短板。这只是相对其他两项职能而言。事实上,政协民主监督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实践,到今日还是积累了不少经验,也发挥了很大作用的,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便是全国政协在三峡大坝工程建设论证阶段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会议发言、委员提案、委员视察、民主监督性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民主监督工作方式,已经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法律规范性做法。将这些经验和做法以集成的方式巩固好,就是很有效的基石。 所谓"稳步突破",就是以稳妥的态度推动民主监督有新的突破,把实践检验成熟的、各方普遍认可和接受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制度。对于那些实践中尚有争议、尚存疑虑的做法,不急于上升为制度,但留有继续探究的空间和余地。我参加调研和起草工作,有一个很大的感受,就是调研和起草不一样:调研要广泛而深化,起草要慎重和严谨,可谓是一张一弛、一放一收。地方政协的实践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实践丰富多彩,活力四射,在其中调研有酣畅游泳之感,但具体到起草文件则要慎重得多,需要考虑全国各地的实践参差不齐,文件只能取其中者。文件出台后,有的地方可能觉得不解渴,有的地方则可能觉得力度已经很大了。总的来说,文件相比于实践而言,有突破,有保留,但突破胜于保留。 所谓"由易及难",就是先从容易推动的推动起,逐步深化下去。监督,毕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就人性而言,任何人都是本能反感被别人监督的,但无论是人还是组织,为了其肌体健康,事实上又都是需要被监督的,有人监督是好事不是坏事,但真正要接受监督则需要有一个心理转变的过程,这便是理性认识的升华。刚性约束的监督,不接受也得接受;非刚性约束的监督,则可能推脱闪躲之,敷衍应对之。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不具有刚性约束力的监督,因此开展起来就很难。怎么办呢?那便是从帮助别人做起,带着帮助别人发现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去开展监督,并以协商建言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