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细则为了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项制度。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作。2、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3、公司培训中心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4、公司培训中心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经批准后方可实施。5、单位内部培训由培训中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隔半年至少组织 1 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操作章程;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知识;特种设备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知识;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技术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6、参加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7、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能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制度予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