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运转部安全日管理活动法律规范一、目的: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班组安全日活动,提升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班组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二、范围: 所有运转班组
三、安全日活动的时间及频次要求:“安全日活动”每周或每个轮值开展一次,每月开展四次
班组全体人员参加(包括学员、临时工、司机),每次活动时间不能少于40 分钟
四、安全日活动的组织:1.每次安全日活动由值长、单元长、班长主持,值长、单元长、班长不在时可授权班组安全员组织召开
五、安全日活动的内容:1.传达贯彻上级领导的安全指示、文件精神及本单位安全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学习内容必联系对比本部门、本班组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学习内容,把其它单位、车间、班组或个人发生的异常、事故情况当作个人的问题来对待、检查,找出存在问题,布置整改
3.结合案例以及其他厂发生的不安全现象、生产事故通报,由班、值长总结讲评班组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安全薄弱环节及设备隐患,仔细开展危险辨识与预控
4.班组管辖的安全工器具试验检查,台帐的整理等
5.属上级安排要求的学习内容,必须按要求完成
6.班组人员均应全部参加“安全日活动”,同时仔细作好活动记录,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均应由本人亲自签到,如有缺席应注明缺席原因
7.班组每月的安全日活动必须涉及到上述所有内容
六.安全日活动的有关要求:1.每次的安全日活动必须确定主题
2.活动记录内容要有班组人员发言,发言要紧密结合个人的实际工作,充分调动大家的安全活动兴趣,增强其安全学习的自觉性,引导大家人人开口提问题、讲认识、谈体会、定措施,由班组安全员仔细地填写在安全活动记录本内
每次安全日活动必须要有人员发言
3.由于特别情况不能进行安全日活动的,必须另行选择时间召开
4.请假的员工上班后必须要有班、值长或班组安全员单独对其进行 1 次安全教育,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