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关于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情况 司法局关于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情况司法局关于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情况 中宣部和司法部等国家 9 部委颁布了“四进社区”的意见,“法律进社区”放在了社区法治化的重要日程
我局作为区委、区政府主管“法律进社区”的职能部门,进行了初步的实践,并对实现社区法治化作了有益的探究
一、高度重视法律进社区工作,充分认识该项工作是实现社区法治化客观要求的重要意义社区是城市广阔群众工作、居住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城市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关键部位,其建设和进展与法治的关系日益密切,社区法治化已成为摆在司法行政人员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国家对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一般是通过隶属关系管理,国家对居民的管理,一般是通过单位实现的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许多企事业单位成为“无主管”,单位和居民的社会需求和生活需求主要通过社区得以满足
社区与单位和居民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如何处理好社区成员之间的关系,需要法律来明确,依法法律规范各方面的社会行为,“法律进社区”顺应了这一客观要求
维护社区稳定,需要法律进社区
居民是社区的主体,也是社区法治的主体,居民稳定社区就稳定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提高,对法律需求的不断增强,居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不断增强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展,居民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相互关系发生了较大变化,人们遇到更多的社会、经济、法律等问题,社区成为纠纷矛盾相对集中的敏感地
例如在社区内占用公共绿地的纠纷、建筑物影响居民采光通风的纠纷、物业管理与业主的纠纷、遗产继承和赡养纠纷,等等,这些纠纷与过去相比,具有复杂性、难调性、易激化性等特点,仅仅依靠说服教育、行政手段远远不够,还必须依靠法律手段,化解矛盾,促进稳定
实现社区有序管理,需要法律进社区
随着城市管理中心的下移,社区作为辖区基层管理的载体,管理任务越来越重,首先是社区成员自治事务管理,如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