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整顿法律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市场,促进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进展,根据省地有关要求,我局从 2025 年6 月 15 日起对我市范围内所有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一次集中整顿
今年 6 月初,我局下发了《汾阳市司法局整顿法律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方案》,同时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成立了以姜瑞华局长为组长,张福生副局长为副组长,郭立功、郭少华、吕德宏、王新恩、马文静、郭耀红为成员的整顿法律规范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整顿法律规范工作的组织部署、统筹协调、检查督办和重要事项的讨论处理等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了局基层股
为了促使乡镇对此项工作的落实,市局实施重点突破,集中整顿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整顿法律规范重点地区的法律服务市场
1、批设法律服务机构时,普遍存在《章程》不完善的问题,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 10 条的规定,各法律服务所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章程
通过这次整顿,各法律服务所对其章程全部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2、针对个别所章子还是“汾阳县”而不是“汾阳市”的问题,(包括牌子、章子)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九条牌子、章子均应为:XX 县(市)区 XX 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的规定进行了整改
3、对文明路、西河北路两处未经市司法局批准随意变更执业场所和私自设立业务接待站(点)、乱挂牌的,予以了清理
4、对未通过年检注册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名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个别人进行了处理
5、为避开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两者职能混淆,以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名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或以司法所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的,我局利用例会组织了培训,教育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依据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开展法律服务,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也不得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