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领导小组及负责人的防火职责1 负责领导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贯彻执行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及有关消防规程制度,对本部门上的防火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2 依据本单位生产实际,常常召开防火安全工作分析会,总结以往的经验和不足,制定有效措施,加强广阔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3 加强对班组防火安全小组的领导,发挥义务消防员的作用。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有效措施并积极整改,及时进行上报整改工作情况。4 制定好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日常性工作岗位的防火制度。5 负责本单位消防系统、设施、器材的日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工作,保证其完好可用。6 建立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档案,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统计上报和内业管理工作。7 对本单位重大动火工作,履行本厂动火工作管理标准,负责措施完善,落实到位,领导小组负责人要及时对动火现场进行指导、监督。8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参加消防设计、施工管理和验收工作。9 对发生的火险、火灾事件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扑救,保护好现场,负责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