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气设备上作业保证安全的制约手段为了进一步保证在电气设备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除了填写工作票、布置安全措施之外,还必须执行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工作许可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包括的内容有:工作许可人根据工作票上规定的内容办理安全措施,并签名盖章,然后工作许可人进行以下工作:1
1 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以手触试,证明检测、修理设备确无电压;1
2 向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1
3 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并写下许可开工时间
在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2 工作监护制度为了进一步保证工作中的安全,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整个过程必须要有人监护
假如在工作开始之前没有另外规定,则工作负责人就是安全监护人
他应该在工作开始之前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它注意事项
工作班在施工过程当中,监护人的主要任务就是负责监护全班工作人员的安全
因此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安全监护上
通常只有在全部停电时,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才可参加工作班工作
假如部分停电,则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导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可以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的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和批准被监护的人数
专职监护人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3
1 工作间断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离,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收存
间断后恢复工作时,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
但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有无变动
如工作期限超过一天,则在每天收工时,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
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
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先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