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1)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线不宜敷设在墙壁或土墙上,应用绝缘材料架空安装
配电箱应实行防水措施,潮湿地段或渗水部位照明灯具应实行相应措施或安装防潮灯具
2)施工现场应有不少于两个出入口或坡道,施工距离长应适当增加出入口数量
施工区面积不超过 5m2,且施工人员不超过 20 人时,可只设一个直通地面上的安全出口
3)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和楼梯的宽度应按其通过的人数每 100人不小于 1m 的净宽计算
每个出入口的疏散人数不宜超过 250 人
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 1m4)疏散走道、楼梯及坡道内,不宜设置突出物或堆放施工材料和机具
5)疏散走道、安全出入口、疏散马道楼梯)操作区域等部位,应当设置火灾事故照明灯
火灾事故照明灯在上述部位的最低光照度应不低于 5[勒(克斯)]6)疏散走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处应当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灯
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间距不易过大,距地面高度应为 1~1
标志灯正前方 0
5m 处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 1lx
7)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投合
8)地下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消防给水管道和消防栓,消防给水管道可以与施工用水管道合用
特别地下工程不能设置消防用水时,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轻便消防器材
9)大面积涂装粉刷和喷漆应在地面施工,局部的粉刷可在地下工程内部进行,但一次粉刷的量不宜过多,同时在粉刷区域内禁止一切火源,加强通风
10)禁止中压式乙炔发生器在地下工程内部使用及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