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法律规范一、检查、检测、修理制度 1、建立定期巡检制度
机电部门每季度组织有关人员对地面低压用电进行 1 次全面检查
对无人值班的变电所要安排维修人员定期巡检
暴风雨、冰雪过后要立即组织巡检
2、建立定期检测、修理制度
每个季度至少对各场所的变电所停电检测、修理一次,输、配线路每隔半年检测、修理一次,并认仔细真的做好检测、修理记录
3、切实加强无人值守变电所安全管理工作
明确分管单位,责任落实到人
配齐安全技术操作章程、巡检制度、定期维修制度、电气预防性试验制度、供电系统图、绝缘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栅栏、安全标志、灭火器材、门锁
检测、修理停送电除严格执行电气操作章程外,必须设专人看管,防止误操作伤人
二、电气施工安全 1、凡是从事低压电气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零星施工必须执行“零星施工安全责任书”制度,并在施工任务书规定的范围以内按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电气作业
3、在必须执行停电、验电、放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喝酒后作业
4、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根据相关规定着装,工具齐全
登杆或登高作业时,必须要使用合格的专用工具及保险带
5、高、低压或低压同杆架设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全部停电时,方可登杆作业
三、变配电设施及配出线路 1、变配电所的安全设施齐全,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图纸包括相关的上下级变电所的主接线,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50 条规定)
2、配出的架空线路杆塔必须注明线路名称、杆号,高、低压同杆架设时,按上下位置分别标注
3、配出电缆标志清楚
四、新增负荷及临时用电 1、车间、班组、宿舍及办公室均不允许随意增加用电负荷
需要调整时须提出申请,经机电部门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2、基建工程临时动力用电及照明用电要经机电部门审批通过后实施
五、过流和漏电保护 ㈠变配电所(变电亭)变压器二次出线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