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 物 防 疫 法 律 法 规 须 知——动物养殖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事关养殖业的兴衰,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既是每个养殖者的法定义务,也是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养殖者自身利益的需要
养殖场所具条件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须做到:(1)选址要恰当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城镇居民区、人口密集区、其他养殖场及主要交通干线 500 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 200 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 3000 米以上
(2)布局要合理
场区周围建围墙;生产、生活、办公区分开;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应在 5 米以上或有隔离设施
(3)设施要配齐
要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疫苗冷冻(冷藏)、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和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有相对独立的动物隔离舍
(4)制度要健全
有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
(5)开业要申请
建成后要向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开业
否则,将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强制免疫必履行
养殖者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
目前,国家规定的畜禽强制免疫病种,猪有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羊有口蹄疫;鸡有禽流感,鸡新城疫;鸭、鹅有禽流感,经过强制免疫的猪牛羊还要佩戴耳标
否则,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引进动物有手续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需从外地引进动物饲养的,应当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取得合法的检疫手续,并按规定进行隔离,隔离期满后方可混群饲养
种、乳用动物应检测
种用、乳用动物应当接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定期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否则,由动物卫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