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长经科技合同( )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专项资金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加盖公章)单位法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起止年限: 年 月至 年 月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制填写说明 1、此文本一律用 4 号宋体字打印,并采用标准 A4 纸于侧面装订,一式三份
2、凡不填内容栏目,均用“/”表示
一、合同签订双方及共同遵守的条款甲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甲方根据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及科技专项资金拨款计划向乙方提供部分科技专项资金,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管理
2、甲方有权对乙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项目完成后,甲方依据本合同所确定的经济、技术等指标,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 4、如乙方不能按本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完成项目,甲方有权调整计划及经费,终止合同
乙方: 1、乙方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并保证按本合同要求完成经济、技术等方面指标; 2、乙方按甲方要求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3、乙方负责保证甲方以外项目经费的到位情况,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可以适当调整其他经费筹集和使用方案; 4、乙方负责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5、乙方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必须向甲方申请验收,并提供有关资料及经费决算
本合同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法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主要问题、关键技术、解决方案、创新点等,300 字以内):项目主要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考核指标(1、主要技术指标:如形成的专利、新技术、新产品、新装置、论文专著数量、指标及水平;2、主要经济指标:如技术及产品应用形成的市场规模、效益等;3、项目实施中形成的示范基地、中试线、生产线及其规模 4、其他应考核指标
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要有明确的可考核性,300 字以内):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