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发包人: 承包人: 分包工程名称: 装修工程 施工地址: 朝阳 区(县) 垡头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1
1 工程名称: C - A2 # 楼一半(轴线 1-50 , 1-51 西边)、 C - A4 # 楼全部 1
2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中 C-A 2 # 楼 为地下二层,地上为十三层,建筑面积 22488
42 ㎡; C-A 4 # 楼 为地上五层半,建筑面积为 4211
80 ㎡,均为全现浇砼结构
3 分包工作内容: 木门窗、塑钢窗(自理部分)安装、室内装修( 除外墙外保温 施工、外墙涂料施工、室内通风道、隔墙板、保温板安装、外塑钢门窗安装 、 防水、脚手架以外的所有项目 ) 范围包括: 现场二次搬运、保管、安装、抹灰、贴砖、铺砖、刮腻子、 喷浆、油漆、小型构件、室内装修、零星架子、全部图纸及相关施工项目均 包括在合同中,并达到施工标准
4 工程监理单位(全称): 北京东方华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第二条 作业人员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 20 名
第三条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04 年 10 月 1 日完工日期 2005 年 月 15 日,工期为 218 天
第四条 合同价款4
1 合同价款为: 元(人民币) 大写: 4
2 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4
1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 √ )4
2 以( )年施工预算或( )年施工概算定额为依据:① 定额工资单价为:综合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