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服务告知书尊敬的志愿者: 您好,非常感谢您加入新江湾城志愿者团队,作为新江湾城街道志愿服务中心,我们接受所有致力于新江湾城建设的爱心人士作为我们的志愿者参加到新江湾城街道的志愿服务工作中,为有需要的人提供无酬劳的志愿服务。为保证志愿服务目标的顺利达成,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在充分平等协商,自愿、平等、诚信及合法的原则之下,特拟定了此《志愿者服务告知书》,望共同遵守并执行。一、志愿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年满 18 周岁,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 具备参加的志愿服务的基本素养3. 具备某一方面的服务技能,且自愿参加志愿服务二、关于注册和登记新江湾城街道志愿服务中心将通过上海志愿者网及时发布相关的志愿者招募信息,志愿者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三、您的权利1. 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志愿活动及参加何种志愿活动2. 有权知悉参加活动的有利影响和不利风险3. 有权要求保持自己的人格尊严和获得尊重4. 有权要求获得必要培训5. 有权要求进行注册登记6. 有权优先参加志愿服务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7.8. 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9. 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10. 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建议和意见11. 有困难时,优先获得志愿组织的帮助12. 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给予的其它权利。四、您的义务1. 遵纪守法2. 有义务根据组织要求进行注册登记3. 有义务根据统一要求和法律规范参加志愿活动4. 有义务在活动中听从统一指挥和部署安排5. 义务诚信对待新江湾城街道志愿服务中心及志愿活动6. 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具有奉献精神7. 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8. 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9. 自觉维护志愿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10.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11. 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新江湾街道志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