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最新一般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2024 年最新一般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一、上一纳税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6 万元(含 6 万元),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资产和从业人数标准,实行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以下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6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第 9 行“实际利润总额”与 15%的乘积,暂填入第 12 行“减免所得税额”内。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的计算标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51 号)第二条规定执行。 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后,认定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填报纳税申报表。 四、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企业纳税年度是否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已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计算减免企业所得税预缴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根据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告自 1 月 1 日起施行。 小型微利企业税率 (1)属于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 1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2)属于其他企业的,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 8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 万元。符合以上标准的企业,适用 20%所得税优惠税率。 (3)自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税所得额在 6 万元(含 6 万元)以下,按减除 50%后的余额作为应税所得额,并适用 20%所得税优惠税率。 (4)上一纳税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6 万元(含 6 万元),且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符合相关标准,按实际利润额预交所得的小型微利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可享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税收优惠政策。 新误区系列:一般纳税人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